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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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甘泉铁路南起神华包神铁路万水泉南站,经包头市,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前旗、乌拉特中旗,至中蒙边境中方口岸甘其毛都, 线路全长367公里,为国家Ⅰ级单线电气化铁路,其中:包头市境内56公里,巴彦淖尔市境内311公里。建成后的甘泉铁路与神华集团公司既有的包神、神朔、朔黄铁路、黄骅港互联互通,形成了神华路港联网联运的新格局。2011年,列为神华集团公司“十大”重点工程之一的甘泉铁路建设项目于4月1日开始铺轨,6月底金泉至甘其毛都口岸完成铺架,8月底金泉至甘其毛都口岸段开通临管运营,是铁路建设史上建设速度快、电气化程度高的一条专线铁路。2012年9月15日,甘泉铁路全线铺通。大佘太牧场位于乌拉特前旗东北方向的查尔斯太山脚下,距旗政府西山嘴镇62公里,距包头市100公里,场部与大佘太镇相毗邻。场部到前旗、中旗、包头、临河交通便利,通讯快捷。牧场与前旗、中旗、五个乡镇接壤。前旗到小佘太、石哈河的公路横贯牧场。牧场占地面积33.6万亩,下设4个农牧业分场,总人口1240人。全场以牧业为主,大小牲畜3.8万(头)只,其中公有山羊1.36万只。有水浇地近万亩,林地1800亩,以山榆为主的林木覆盖率为0.5%。